市经管局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经管局 字号:[小] [中] [大]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枝江市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经管局自身职责及工作实际,就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要求,职责及处置原则进行了广泛宣传、组织专班进行了认真摸排,对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进行严格规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市专题工作会后,我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及相关经营主体负责人学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刻认识非法集资是扰乱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取缔。

    二、组织专班,认真摸排,做到防患于未然。721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组建由副局长刘梅牵头负责的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专班,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开展社员内部信用合作的情况进行广泛的摸排,根据摸排情况,枝江市白银棉花专业合作社于20136月经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在合作社社员内部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截止今年6月底共吸收228户社员入股金额479.102万元。经查阅账目,账面余额只有5000余元,工作专班及时与合作社负责人进行沟通,防止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资金外流并挪作他用造成资金风险,无法收回或演变成非法集资,最终影向社会稳定,要求合作社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资金开支明细。714日白银棉花专业合作社总经理周家文携带财务人员到经管局汇报其479.102万元的社员股金用途为:李付远等13名社员借支70万元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及生产开支;2014118日,由合作社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同意合作社团体成员枝江市白银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借支408万元用于新建日处理能力750吨粮食的烘干设备。

    三、严格整改,规范管理,确保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健康发展。根据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不支付固定收益、地位不分高低”的原则,白银棉花专业合作社的内部信用合作存在固定收益约定,盈余分配不详、制度不健全、使用凭证不规范,资金大量用于固定资产投入等问题。经管局要求该合作社认真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管理:一是暂停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业务,待规范后视情况再定;二是限期将内部信用合作的详细情况书面报经管局;三是若资金用途不规范或者不在合作社内部,必须迅速规位;四是组织专班人员到夷陵区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考察学习其内部信用合作的基本做法,以确保本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健康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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